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01-24 16:10:02
采购项目编号:
441882-201701-110-0002
采购品目: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预算金额:
320,000.00
元
代理机构: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江泽锋
项目经办人:李幸男
一、采购单位:连州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882-201701-110-0002
三、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公安局临侦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内容 数量 项目性质 交货、完工时间 付款方式 临侦主机 1套 政府采购 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1.所有设备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出具正式的全额发票,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2.合同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设备质保期届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3.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临侦EGPON模块 1套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清远市公安系统现使用的互联网侦控设备是由山东兆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及提供维护服务,该公司是公安部十一局推荐的互联网侦控设备生产商。为确保互联网侦控设备系统的兼容性,并能顺利与清远市公安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互联、互通、互控、无缝升级实现系统的延续性和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采购人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山东兆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山东兆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96号4号楼1816室。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 2.专家2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 3.专家3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1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02 月 06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连州市公安局 | 地址:连州市连江路79号 |
联系人:莫先生 | 联系电话:0763-6385395 |
传真:0763-6385395 | 邮编:51349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
联系人:李幸男 | 联系电话:0763-3382025 |
传真:0763-3380185 | 邮编:511515 |
(三)财政部门:连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连州市良江路财政大厦 |
联系人:崔先生 | 联系电话:0763-6668784 |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莫先生 | 联系电话:0763-6385395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幸男 | 联系电话:0763-3382025 |
发布人: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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